从2014年5月开始,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立项的项目经费报销初审工作由本中心负责,请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喀什师范学院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票据,整理好报销材料来中心初审。
中心地点:院老行政楼4层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文秘办公室。
中心初审人员:王艳玲
联系电话:2893063,内线:8363
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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