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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2-05-23 16:06     (点击: )
相关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相关管理办法》,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决定开展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2017年以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立项、应于20227月前结题的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应结题项目名单如下: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负责人

资助经费(万元)

项目类别

1

XJEDU2017RI021

南疆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研究

王建梁

8

人文社科重点项目

 

   二、结题验收方式 

由教育厅组织专家集中验收。结项材料经我校科研处审核后,科研处将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统一上报至自治区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报送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于2022810日前提交初稿材料(初稿提交加盖公章扫描版、包括单位审读意见)。经我校科研处形式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项目后,于2022823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中心,最终由我校科研处统一将结题申请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需报送的结题申请材料包括:

1.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附件12份;

2.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后需附全套技术文件、成果佐证资料(所有成果需标明本成果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喀什大学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金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申请书、项目合同书,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8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3.成果原件一份。

(三)材料报送方式:

电子版结项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中心邮箱kssynjzx@163.com,统一以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

纸质版结项材料邮寄至:新疆喀什市学府大道380号,喀什大学(新泉校区)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周老师,15206542922

附件:

附件1  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2  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  喀什大学项目审读报告表

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2022523

附件【南疆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开展自治区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2022.5.23.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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